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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29909/2018-03784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8-08-23
名称: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东建市〔2018〕106号 发布日期: 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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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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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及省厅汇总的信息核查常见问题问答(附件2),做好核查入库工作。其中,本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附件3)由省建设信息中心核查,本市三级资质企业按以下办法开展核查:

一、核查范围

本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附件4),以及省厅发文之日起新增的上述范围资质企业。

二、核查程序

1、企业网上完善三库一平台信息。进入粤建网三库一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填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中所列的核查项。

2、企业到市住建局办事窗口提交资料,具体见信息核查材料清单(附件5),除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需要核验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收件时由窗口核对原件后退回原件。

3、资料齐全的,市住建局办事窗口核对原件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4、市住建局对入库信息进行核查。

三、时间安排

企业提交资料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8930日。

市住建局核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81115日。

四、核查要求

(一)企业主要人员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对照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进行自查,确保三库一平台所上传的人员资料须符合标准。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二)企业需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三库一平台填报信息须与企业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致。

(三)因核查量大,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企业提早准备,资料齐全的先提交先核查。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

2.企业信息核查常见问题问答

3.二级资质企业核查名单(省核查)

4.三级资质企业核查名单(市核查)

5.建筑业企业信息核查材料清单

6.企业信息核查表

7.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823

 

(经办人:市场科 李艳娴  王淑瑶,联系电话:0769-22207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