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今年9月是第48个全国“质量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5〕7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于2025年9月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1.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宣贯。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行业协会(学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兴媒体宣传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云课堂、远程培训等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内容,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二要开展《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实施方案》《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手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庭装修质量知识手册》等政策文件的解读宣贯,让“质量第一”成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根本理念,切实提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责任意识。
2.集中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围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主题,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分发宣传用品等不同形式开展全市范围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宣贯。“质量月”活动期间,全市各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应在工地(企业)显眼位置悬挂2 条以上宣传标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并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开展质量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活动氛围,开创新时代质量强市工作的新局面。
(二)扎实开展质量提升系列活动
3.精细组织观摩交流活动。一是现场观摩。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量月”活动安排,我局选取3个标杆项目集中举办2025年“质量月”现场观摩活动,通过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房屋市政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管理先进水平和经验,大力推行推广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工程质量可追溯管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优秀施工工法、工程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经验做法,进一步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参建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和技术推广。二是线上观摩。依托“质量月”线上云观摩平台,推广介绍一批工程质量管理优秀典型,围绕数字赋能、智慧建造、质量常见问题防治、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等内容,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实践分享活动,集中展示一批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和创新案例等。
4.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我局会同市总工会、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举办2025年东莞市自主可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东莞市建筑工程检测(低应变法检测基桩桩身完整性)技能竞赛。以提升技能、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激发人才活力为主线,搭建竞技平台,引导行业单位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展示行业技能素养和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技能”的工匠精神和“尊崇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推进工程质量专项质量活动
5.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一是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结合《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保温材料使用专项检查,市、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二是开展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结构质量隐患。三是市、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住宅工程隔声、渗漏、串味问题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取得成效。
6.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我局将在质量月期间对全市检测机构开展差异化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严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及时提醒和组织检测机构办理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间(2025年10月31日前)换证等事项;严格评审专家选取和专家组组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事项现场评审流程;加强检测机构资质能力和行为的动态监管,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
(四)认真组织质量培训咨询活动
7.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技能培训。一是专题讲座。我局组织举办“质量筑魂·匠心建造——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专题交流会”等质量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水平、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二是质量大讲堂。全市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集中举办一期“质量大讲堂”。以工程质量问题为导向,以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为重点,以优秀案例和做法为抓手,利用专项培训、党建活动、技术交底等环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分析质量多发问题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训。三是开展全市监督人员消防监督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消防监督水平,提高消防工程质量。
8.用心办好“群众咨询日活动”。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行业协会(学会)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用心办好“群众咨询日”活动,要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
9.积极开展“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发挥党支部带头作用,结合“双报到”活动,联合协会、企业党支部开展党日联建活动,共同提炼 “党建促工程” 模式。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行业协会(学会)要参考相关做法,积极开展“质量月”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专家到有切实需求的施工企业开展送服务活动,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加大对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讲培训力度,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升作业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和部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
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的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各建筑业企业应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数字化监管、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认真总结,及时通报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请于9月8日前报送联络员回执(附件2),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宣传情况汇总表》(附件 3,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人:赖晓鹏,电话:23321085,电子邮箱:1031597400@qq.com)。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市质监站 赖晓鹏,联系电话:0769-2332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