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及材质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预防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特点,现就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对装配式活动房构配件的进场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采用装配式活动房(简称“活动房”)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构配件的进场管理,要求如下:
(一)施工单位应查验每批次构配件的进场数量、产品表面质量、生产企业资质、构配件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记录使用的部位,按要求填写《活动房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附件1),并将查验结果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进场审查(附件2),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
(二)2017年9月1日起新搭设的活动房,每一批次进场的活动房板材须保留一块规格为50mm×50mm的样品,样品须与现场活动房搭设材料一致,并将《活动板房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附件1)粘贴在样品上。
二、要严格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使用安全管理
(一)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按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验收表》(附件3),质量验收应按《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附录C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搭设在河沟、高边坡、深基坑边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2017年9月1日起,深基坑周边2倍基坑深度距离范围内,严禁新搭设宿舍。
3.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附件4)。
(二)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1.监理单位应对每一批次活动房构配件的进场进行审查,按要求在报审表上签字盖章(附件2),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2.监理单位应参加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验收,按要求在验收表上签字(附件3),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监理企业应将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纳入每周的周报内容。
三、其他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管理除按本通知执行落实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要求。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9日
(安监站:李志文,联系电话:1371222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