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度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屋盖跨度大于18米的既有学校、体育、文化、医疗、商业、办公建筑及其他大跨度公共建筑。
二、检查内容
一是核查结构形式。重点核查大跨度结构是钢结构还是混凝土结构;若是钢结构,还需核查是否采用框架结构、桁架结构、网架结构等结构形式。二是核查加改扩建情况。重点核查大跨度建筑中的大跨度结构是否由原结构通过改动竖向构件形成的,还是在建筑的地面扩建、屋面加建大跨度形成的。三是核查功能变化情况。重点核查大跨度建筑是否由仓储等改为文体等经营性场所。四是核查荷载改变情况。重点核查大跨度结构承受的荷载是否变化,是否存在超过设计使用荷载等情况。五是核查变形或损伤情况。重点核查竖向构件是否存在较大的侧向变形、水平构件是否存在下挠,钢结构构件是否存在屈曲等影响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的变形;还需核查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是否存在开裂、锈蚀等损伤。六是核查钢结构构造与连接。明确钢结构构造与连接可靠性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房屋安全责任人自查自纠、镇街(园区)全覆盖检查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抽查三个层面。
(一)房屋安全责任人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房屋安全责任人要按照检查内容(附件1),对既有大跨度公共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问题闭环处理措施,并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告。
(二)镇街(园区)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组织对本辖区内大跨度公共建筑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隐患告知书(附件2),督促其采取检测鉴定、修缮治理等措施;发现违法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抽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抽查组,在房屋安全责任人自查、镇街(园区)检查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展行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认真检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市住房域乡建设局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理。
(二)迅速开展,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请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迅速行动,安排专人落实工作,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含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反馈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管理科”OA 邮箱。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房安科 蔡嘉明,联系电话:22671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