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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4-0042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30
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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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动态消除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建质〔2024〕138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东建质安〔2024〕15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建设工程建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另我局于2024年6月20日已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建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的通知》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自行废止,如与本方案有冲突,以本方案为准。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全市建设工程建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东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辖区范围内在住建系统已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有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现场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安装(含提升、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核、审批及专家论证的情况。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单位是否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情况。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外观形象、架型一致性情况和现场实体安全状况;特别是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是否按照规范设置的情况。

  5.加强暴雨、雷雨大风天气安全防范,暴雨、雷雨大风期间,附着式脚手架高空作业一律停止,并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

  6.加强附着式脚手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特别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二)加强宣传学习

  省住建厅于2023年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详见附件3),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做好隐患图集的宣贯工作,将图集传达属地建筑施工参建各方,并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认真抓好《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确保建筑施工参建各方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迅速熟悉图集,完整准确把握事故隐患的基本涵义和判定情形,切实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三)(三)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

  各镇主管部门要以此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吹哨人”活动,拓宽举报宣传渠道,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监督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鼓励企业人员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络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即时监理周报”等多种举报渠道,对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不断深化群防群控、联防共治,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

  三、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园区(镇街)全面检查和市住建局组织检查组重点抽查三个层面。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12月31日)  

  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即日起对承接的建设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按要求开展周检、月检,每周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情况上报危大工程系统,重点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和爬升、使用、维保等重点环节,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等重要部位,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填写《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表(施工、监理单位自查)》,于施工现场留存。

  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出租和维护保养单位即日起立即对本单位出租或维护保养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开展一次专门的、有针对性的维护保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镇街全面检查(即日起至12月31日)

  各园区(镇街)应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的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进行跟踪处理,并严格按照省动态管理办法和市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不良行为扣分;对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要坚决提请行政处罚。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安监站(联系人:游鹤超,电话:22981323,邮箱:dgajzzhs@163.com)。

  (三)市住建局抽查

  市住建局将根据每周危大工程系统上报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情况作出研判,不定期委托专家组成检查组在企业自查、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周密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向分管镇街(园区)领导汇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推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提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控水平。市、镇街(园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全链条监管,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实施清单式安全检查,统一标准、统一流程,提升安全监管水平。鼓励聘请行业专家参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加强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监管。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辖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对镇街(园区)住建部门的督促指导,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曝光等手段,严肃处理开展行动不力、推诿扯皮、不落实监管责任的单位及人员。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总结推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教育,全力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有力震慑。

  请各有关单位(企业)高度重视本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改,消除隐患。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认真检查建设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我局督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和行政处罚,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曝光。

  附件:1.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表(施工、监理单位自查).docx

          2.东莞市建设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3. 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经办人:安监站 游鹤超,联系电话:2298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