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4-0040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22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能力水平,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根据《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局定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举行2024年第一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上午9:30至12:00,9:00开始签到,9:20签到完毕;

  下午14:30至17:00,14:00开始签到,14:20签到完毕。

  二、培训地点

  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湖边教学区1号学术报告厅设主会场(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183号);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及市监督站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各园区(镇街)住建局监督机构所有监督人员。

  (三)市监督站相关监督人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直播同时进行。

  (一)线下培训

  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183号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为线下培训主会场,参加培训人员为部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以及市一级监督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线上直播

  1.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分会场,通过会议邀请进入直播间。

图片1.png

  会议主题:2024年第一期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腾讯会议邀请码:486-768-066

  2.分会场参加培训人员为镇街(园区)辖区内所有受监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除主会场参会项目外)、专职安全员(每个项目1人)、总监理工程师(除主会场参会项目外)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个项目1人);各园区(镇街)住建局监督机构所有监督人员。

  3.市监督站相关监督人员在市监督站视频会议室参加培训。

  五、培训内容

  (一)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解读。

  (二)《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解读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警示。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期间,现场“危大工程”须施工的,应委托本企业同等资质人员现场管理,未经委托的,不得进行“危大工程”施工。

  (二)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分会场,并做好本辖区人员参与情况的统计,同时将人员签到记录及培训情况照片备注好发送至市监督站邮箱(dgajzzhs@163.com)。

  (三)培训期间,请参加培训人员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四)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解决午餐、午休及住宿等相关食宿需求。

  (五)直播出现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138-7328-9201。

  (六)由于会场车位有限,建议同单位(项目)参加培训人员尽量拼车前往。

  (七)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必须按时参加本次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或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将按规定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附件:1.主会场项目名单(一).docx

          2.主会场项目名单(二).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监督站 高玉龙,联系电话:23321035;

            培训机构 柯老师,联系电话:134-1667-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