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照2026年质量督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通知》(粤建质函〔2026〕527号)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结合2026年“质量月”活动安排,坚持“真查隐患、真解决问题”原则,切实改作风、抓整改、保质量,聚焦不按图施工、钢筋工程、砌体工程、验收滞后、“堵漏裂臭”五大突出问题,现决定在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切实防范工程质量风险,消除各类重大质量隐患,全面提升我市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省厅文件部署的五项重点工作要求,紧扣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口、严控实体工程施工质量、严格落实按方案施工管理要求、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监督、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五大核心方向,深度衔接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同步衔接质量月相关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材料管控、实体施工、方案执行、过程监管各环节薄弱短板,做到隐患排查见底、问题整改闭环、执法惩戒到位,坚决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底线。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覆盖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类项目;优先抽查处于主体结构、砌体、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各项目参建单位对照本次专项检查全部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项目隐患问题台账,落实整改、复核销号,严禁自查走过场。
(二)全面监督检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市站一级及市镇二级监督项目由市质监站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其余项目由属地质监机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材料关口管控、实体质量核查、施工方案核查、过程监督检查,复核企业自查整改成效,督促隐患闭环处置。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口
全面排查主要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核查外墙保温材料、外窗、钢筋、砌体材料、防水材料等关键建材质量证明文件。坚决整治未检先用、质量证明文件缺失、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突出问题,核查中空玻璃、外窗等构件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落实情况,做到材料源头合格、过程受控、质量可追溯。
(二)严控实体工程施工质量
重点核查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是否满足设计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紧盯五大突出问题:
不按图施工问题:重点检查外墙保温、节能构造、门窗、节点构造等是否严格落实设计文件,杜绝擅自简化工艺、缺项漏项;核查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履行程序情况。
钢筋工程质量:检查钢筋原材复试、钢筋安装质量,重点排查水平筋缺失、竖向钢筋间距超标、钢筋位移偏差;沉降缝、梁柱节点钢筋施工质量;核查施工缝留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落实情况。
砌体工程质量:核查填充墙构造柱、圈梁、拉结筋是否按设计设置;砌体砌筑实体质量。
验收滞后问题: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缺失、验收时间空白、程序倒置、上道工序未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等验收滞后问题;分户验收执行情况,杜绝验收资料造假。
“堵漏裂臭”质量通病:重点检查地下室、屋面、外墙、厨卫等部位防水施工质量,墙体、楼板裂缝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核查排水管道通水、通球试验,存水弯、排气烟道设置情况,着力整治渗漏、开裂、管道堵塞、厨卫反臭串味等民生类工程质量问题。
对检查发现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坚决整改到位,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三)严格落实按方案施工的管理要求
重点核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强化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现场执行全链条管理,纠治无方案施工、方案与现场 “两张皮” 现象;重点核查模板、钢筋等关键部位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全过程规范受控。
(四)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监督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日常巡查和抽检力度,将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按图施工落实情况、实体工程质量、专项方案执行作为监督检查关键环节。对排查发现的质量隐患,第一时间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闭环整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住建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五)压实参建单位质量行为责任
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旁站履职落实情况;重点核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严厉纠治参建单位对质量隐患视而不见、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省厅文件明确的惩戒处置要求,强化监督执法。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按图施工、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工程质量证明文件缺失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结合“质量月”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和案例曝光,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公开通报违法违规项目,营造全社会关注工程质量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落实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实省厅督察整改任务的重要抓手,坚持改作风、抓整改、保质量,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统筹组织项目自查;施工单位全面开展实体质量隐患排查;监理单位严格质量管控,发现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二)坚持真查真改,落实闭环台账管理
各在建项目要全面开展自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标准、复查结果“五落实”,逐项销号闭环。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举一反三,严防同类质量问题重复发生,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三)强化监督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街(园区)要做实日常巡查抽检,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我局将适时开展抽查,对属地主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检查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8日
(经办人:市质监站 王叶平,联系电话:22401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