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建质安〔2022〕18号),我市承担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的要求为:“应在国内2个或以上城市有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经验,并有10个或以上主承保案例”。
近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申请增补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经初步核查,基本具备我市承担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的要求。
现对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2月27日(共15天)。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申请单位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局将撤出公示名单,并将相关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附件:1.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采集表.pdf
2.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代表性的主承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案例统计表.pdf
(以上附件材料的部分信息在公开前由提供单位进行了脱敏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2日
(联系人:市质监站 陈庆坤,联系电话:0769-2332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