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我省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利专业丙级资质信息推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2025〕313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有关企业开展资质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注册地在东莞市且已取得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利专业丙级资质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核查净资产、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标准要求。
三、核查安排
(一)企业上报阶段(10月15日前)。受核企业将相关A4尺寸的书面资料装订成册(附件2、3、4),于10月14日前提交一式两份核查资料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号楼1楼大厅),上报阶段期限内企业可自行补充提交材料,逾期不接收材料申报及材料补充,未在上报阶段完成资料提交的视为资质核查不合格。
(二)资料核查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4日)。我局会同市水务局对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数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人员业绩的工程技术资料等进行核查。
四、工作要求
各工程设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资质核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于不按时提交、不配合核查的视为核查结果不合格;被核查企业必须提供真实资料,经核实提供虚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
(提交资料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号楼1楼大厅,咨询电话:0769-22207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