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东跨双联字〔2023〕4 号)的要求,我站从2023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开展了检查工作,以企业自查和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情况
(一)企业自查情况
据统计,截至2023年7月31日在莞登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有375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次检查中,有132家企业积极配合进行自查,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关表格资料;不配合检查,未按规定进行自查自评并报送报表的有243家造价咨询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专家抽查情况
检查组对在莞登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375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检查,并从中抽查了39家企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39份。经专家核查,被抽查的造价成果文件未发现质量偏差率超出±5%的情况,但被抽查的部分成果文件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详见附件2)。
二、 处理意见
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通报。
三、 工作要求
希望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过本次检查,达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整改提高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0号修正)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修订版)规定,强化企业管理,严格执行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标准和编制、复核、审定三级复审制度,落实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业务行为,提升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水平。
附件:1.未报送自查自评工作报表的造价咨询企业名单.xlsx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11月17日
(经办人:马愈翩,联系电话:2315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