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办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件:1.东莞市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docx
2.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pdf
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