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推广绿色建材应用,为企业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提供信息便利,各单位申请纳入东莞市绿色建材应用信息库等事项,均需通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申请,线下不再受理申请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范围及条件
(一)采集范围: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含中国绿色建材认证及湾区绿色建材认证)的建材产品,且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采集条件:
1.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正常经营;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等政府管理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3.企业需对自身所发布的产品质量负责,申请发布的信息资料须真实有效。
二、申请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
申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的单位,需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dg.gov.cn/)—“数字住建”统一门户—网上办事申请,选定需要办理的业务,点击“绿色建材信息采集和应用管理”(子项编号:130.01)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东莞市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发布申请表》及《绿色建材产品信息汇总表》。
绿色建材产品的信息采集和发布是为我市建设工程使用绿色建材提供信息便利,由企业自愿申请。相关行业协会可组织会员单位集中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资质证明材料:中国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或“湾区认证”认证证书(二者提交其一即可)。
(二)申请表格:需在系统提交《东莞市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发布申请表》和《绿色建材产品信息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三)参考标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版)》。
四、违规退出机制
对存在以下违规情况的采信产品,将从绿色建材采信目录中清除:
(一)认证机构违规认证的相应采信产品;
(二)企业弄虚作假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采信产品;
(三)在工程项目应用中造成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存在隐患的采信产品,以及与认证产品信息不相符、降低质量标准、以次充好的采信产品;
4.其他违规行为的采信产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鼓励所属领域相关企业申报,同时鼓励我市建设工程优先选用绿色建材产品,工程使用的绿色建材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二)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的,请向节能办咨询,咨询电话:0769-22671650。
3.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版).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