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轨道交通局、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的活动主题,我局选择3个房屋建筑项目作为2025年“质量月”观摩项目。本次观摩活动将以现场活动为主,线上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市观摩主会场设在“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农民公寓项目”现场,分会场设在“东莞市沙田中学项目”“华为松山湖团泊洼11号地块工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活动启动会
(一)活动时间
9月17日(星期三)14:30-17:30(签到时间:12:30-14:20)
(二)活动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农民公寓项目,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交通指引见附件1。
(三)活动内容
1.东莞市有关领导致辞;
2.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大比武颁奖;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讲话。
5.现场观摩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农民公寓项目。
(四)参加人员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轨道交通局、长安镇等有关部门(镇街)领导;
2.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领导;
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派3人包括局主要领导、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和监督员代表;
4.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副站长、监督室主任;
5.市建筑业协会、监理协会、勘察设计协会、房地产协会、混凝土协会、检测协会有关负责人;
6.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部负责人及在建项目负责人代表(5家共10人);有关施工企业(或驻莞分公司)各派2人,包括技术负责人、在建项目代表(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40家共80人);有关监理企业(或驻莞分公司)各派2 人包括,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20家共40人)。(参会企业详见附件2,不在名单内的企业不需参加)。
请各房地产、施工、监理企业于9月8日下班前将《活动启动会报名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人:赖晓鹏,电话:23321085,电子邮箱:1031597400@qq.com)
二、线下现场观摩安排
2025年“质量月”现场观摩活动期间,除完成安排的现场观摩交流会外(见附件4),各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择现场观摩项目,自行选择现场观摩项目的须提前与观摩工地联系,协调好观摩时间。
(一)项目名称
1.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农民公寓项目
2.东莞市沙田中学项目
3.华为松山湖团泊洼11号地块工业项目
观摩工地基本情况及交通指引见附件1。
(二)观摩时间
1.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农民公寓项目观摩时间:2025年9月17日14:30至9月19日17:30;
2.其他项目观摩时间:2025年9月18日8:30至9月19日17:30。
(三)参加人员
1.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分管工程质量领导、监督员;
2.在莞有承接业务的施工企业(或驻莞分公司)质量负责人,在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
3.在莞有承接业务的监理企业(或驻莞分公司)质量负责人,在莞登记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4.在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部负责人及在建项目负责人代表。
三、线上观摩
我局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录制了上述3个示范项目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项目施工亮点视频,示范项目具体线上观摩网址详见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及公众号。请各单位和企业组织相关人员积极收看观摩,推广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做法,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四、其它事项
(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轨道交通局、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自行组织前往参加“活动启动会”。
(二)参加观摩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分管质量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按项目观摩开放时间前往观摩项目。
(三)请观摩项目所在园区、镇街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现场观摩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
2.“活动启动会”参会的有关单位、协会组织及企业名单(9月17日下午).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质监站 赖晓鹏,联系电话:2332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