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办事指引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模式,进一步保障住宅使用安全。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我市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电梯故障和安全隐患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电梯维护维修矛盾日益凸显。根据相关部门对电梯维护、维修及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梳理分析,电梯维修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责任不明晰。电梯管理涉及多个责任方,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责任界限不清晰,电梯日常维护不到位,电梯维保缺乏专业监管,小病拖成大修;二是电梯维修费用高,表决通过难。由于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需经业主表决同意,业主意见往往难以统一,维修资金启动程序少则一周,多则数月,矛盾纠纷多,成为电梯维修的“拦路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关于探索电梯有效保障模式的工作要求,我局起草了本《通知》,推出“保险+服务”新模式,在业主表决同意的基础上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结合影响电梯使用因素,将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纳入保险服务方案,既可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率、解决维修资金动用难题,又能确保电梯能够得到及时维护和维修,助力社会基层治理,切实保障和促进民生工作。
二、制定依据及参考
(一)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 )》;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
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20〕51号)》;
5.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二)参考
1.《深圳市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维修保险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办事指引的通知》;
3.《关于发布<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统筹账户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改革试点操作流程>的通知》;
4.《关于印发<杭州市拱墅区投保电梯全生命周期综合保险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已建立维修资金的物业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的适用本《通知》。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五个部分,分别是适用范围、投保条件、维修资金使用要求及额度、申请程序和其他事项。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明确已建立维修资金的物业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的适用本操作指引。
第二部分投保条件。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投保电梯维修保险业务。
第三部分维修资金使用要求及额度。明确使用维修资金拨付电梯保险的保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台/年,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部分如何解决等。
第四部分申请程序。明确了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的申请程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维保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属地房管所须注意事项和《通知》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五、重点解读
(一)统一方案范本。为切实做好小区电梯购买保险工作,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市参照深圳、广州等周边城市做法,由我局统一提供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方案(示范文本)。考虑到工作实际,各组织实施单位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小区实际,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更为优化、简化、可操作性强的电梯保险方案。因电梯投保涉及多方权责问题,具体保险条款及内容由签订主体自行协商并在保险合同中予以约定。
(二)明确保费来源。《通知》中明确了维修资金仅限于支付保险方案中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依法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的电梯维修养护费用及其他依法由责任单位或当事人承担的费用,不得从中列支)。已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保险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尚未建立维修资金账户或账户资金不足的业主需按分摊或不足部分金额另行自筹。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电梯损坏时,由商业保险机构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维修费用。
(三)保险购买流程。为明晰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的申请流程,《通知》第四部分对具体申请流程及需要材料作了重点阐释。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的申请程序参照维修资金一般使用的申请流程,具体为:1.制定方案;2.征求业主意见;3.组织实施;4.申请列支资金;5.拨付资金。在广大业主有购买电梯保险意愿的前提下,由物业公司或相关业主出面与保险公司接洽。保险公司对电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保费后,物业公司或相关业主公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保险服务方案,组织业主投票表决。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由属地房管所负责公示表决结果。待公示期满后,物业公司或相关业主即可与保险公司签订电梯维修保险合同。按照相关流程提交资料完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市维修资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拨付维修资金支付保费,最后由保险公司开始履行保险合同。
(四)鼓励市场竞争。为维护市场良性竞争,通过市场化手段遴选商业保险机构,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电梯维修养护提供定制险种,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出台电梯维修保险保费区间及理赔标准,各保险公司可结合电梯品牌、层高、梯龄、电梯体检情况等评分结果准确厘定电梯保险收费,业主依法合规表决同意后,可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保险。鼓励承保机构对参保电梯加装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电梯运行风险的全方位管控,定期对电梯进行全面“体检”和监测,确保维修公司对电梯进行专业、高效的维修,有效保障电梯维修的“双重复核”,推动小区电梯管理和维护的良性循环。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