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全市住建领域汛前防汛防风各项准备工作,从源头上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保障全市安全度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5〕15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东防〔2025〕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汛前准备工作,增强做好三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着力完善各项三防工作机制,认真查找防汛防风隐患和薄弱环节,抓紧抓实抓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防各项工作,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整改和应急处置措施,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面提升综合应对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查漏补缺,健全机制
一是要结合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更新本单位(企业)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完善通信联络渠道,确保应急指挥高效顺畅。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市三防办要求,积极推进安装使用“应急一键通”APP,并确保处于在线联通状态。二是要结合前期三防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复盘总结,完善组织指挥体制、应急工作规则和内部职责分工。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健全与属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机制,以便需要时及时准确掌握气象、汛情、地质灾害预报动态信息,形成更大工作合力。三是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企业)三防应急管理机制,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住建领域相关单位(企业)编制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适宜性、可操作性。四是要结合本单位(企业)实际,立足极端复杂情况,组织开展三防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指挥、隐患排查、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实战能力。
三、排查隐患,消除隐患
(一)抓好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整治。一是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排查。聚焦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以及基础开挖、地下室支护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管线施工等重点工程部位,实施重点检查和监控,严密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狠抓有限空间井下作业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二是强化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加固、拆除等整改措施;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绝不允许以工期为由冒险作业。三是强化重点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深入检查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危房老楼及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一是强化高危区域房屋安全排查。重点围绕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违规改扩建、违规改变用途和其它因素产生安全隐患,以及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商超、学校、体育馆、长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房屋,开展全覆盖排查。落实解危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二是强化危房老楼及自建房安全排查。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危险房屋、危楼老楼以及自建房,组织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三是强化灾害区域房屋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强汛期农村房屋日常巡查,重点排查临山、临崖、临坡、临水房屋,特别是农村削坡建房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等灾害的区域房屋安全风险。对隐患农房分级分类落实专人动态管控,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确保防范工作到位,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做好受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开展削坡建房风险点“回头看”,指导通过定期监测、巡查、清理危石、疏通排水沟等措施,落实常态化巡查与维护。四是强化附属设施安全排查。持续加强对连廊、雨棚、围墙、玻璃幕墙等安全排查,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四、值守响应,夯实基础
一是要积极推进本单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人员应涵盖各相关领域和专业,并定期更新,确保满足应急工作需求。二是要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装备,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等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快速调动,保障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开展应急抢险、应急装备技术、危险源监测、应急评估等技术的研究,为灾害防范应对、抢险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专业支撑。四是要积极拓宽三防应急力量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强化行业灾害特点、气象水文常识、三防工作制度以及应急指挥、隐患排查、临灾处置、人员转移、抢险救援、舆情应对等方面知识培训。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当暴雨大风预警信号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生效时,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对撤离人员要妥善安置,遇险情及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22630028)。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报送,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镇街(园区)防汛备汛工作情况表》《镇街(园区)防汛防风主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及工作总结情况报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OA邮箱(电话:22677822、22671610)。
2.镇街(园区)防汛防风主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