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为加强在建工程电梯安装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梯安装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电梯安装安全进行监管。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电梯安装安全生产责任。电梯安装企业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双方订立的合同及电梯安装施工方案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三、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电梯作为整体工程的分部工程,要与整个工程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电梯分部工程的有关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办事指南)。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