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9月22日18时,我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风防汛应急预案之一(房屋市政工程)》《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及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及要求,各企业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就位,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室内装修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施工用电全部断开;继续开展防风防汛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处理;工地内所有人员务必在9月23日中午12点前撤离至安全地点。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及时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发布到所辖工地及装修项目的有关单位负责人,按照《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停止施工作业及人员撤离等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做好建筑工地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