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45
来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
邮 编:523000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管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4年本级新增、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一是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局新增“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换领证书)”“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换领证书)”“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换领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换领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新申请、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变更”7个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我局委托下放镇街(园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7大项,并根据权限与各镇街(园区)签订委托协议。针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通过跟岗轮训、培训、建立业务交流群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根据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完善实施清单,细化审查资料标准,列明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咨询方式、进度与结果查询等信息,在相应栏目提供申请表格模板下载,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和动态更新,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
3.2024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2022版)的函》(粤建改办〔2022〕3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我局行政审批不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有88项,均已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可在线申办。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均以数据对接的方式,由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收件,我局业务审批系统办件,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数据推送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因此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数为100%,均已纳入综合窗口办理。
5.事项办结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总申请量为16508件,其中受理量为13031件,不予受理量为3477件,通过办理量为10025件,不通过办理量3006件,办结率为100%。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原因主要集中在提交的资料不符合办事指南要求。
6.公开公示情况。我局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均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公开信息包括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审查要点、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审查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等公示意见、审批结果同步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的“三库一平台”栏目公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4年,动态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对外发布,新清单包括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抽查等11个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已印发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涵盖2024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等10个抽查任务,在2024年东莞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中共包含我局牵头的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联合检查等6个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二是加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抽查。对下放实施情况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全市范围内项目的监督抽查。
8.开展监管情况。
一是加强施工许可监管。严查擅自提前开工情况,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超出施工许可批准范围施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执法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专项检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现场检测质量抽查”共88项次,通过“东莞建设网”公示抽查结果。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2024年,依法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8宗。加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抽查,对下放实施情况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全市范围内项目的监督抽查,2024年,我局对各镇街(园区)办理的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抽查共38项,其中存在问题共168个,已督促相关镇街(园区)整改完毕。
二是开展建筑市场动态核查。2024年度对32家企业分两批次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对整改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撤回其资质,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
三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工作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通过挂证清单共8112条记录。
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存在突出乱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打击无证经营,未经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促成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房产交易环境;针对房地产行业存在共性问题,制订《2024年东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挥部门横向协同作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房地产销售现场沙盘、楼书、户型等不实宣传的排查、惩治力度,严查样板房展示内容与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的交楼条件不符合、售楼场所公示信息不全或公示虚假信息等情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2024年通过常规、专项检查工作共排查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157个、房地产中介机构354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开展警示约谈21次,对违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4宗。
五是依法查处消防审验违法行为。加大对日常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积极指导镇街(园区)住建部门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通过市、镇两级住建部门联动,消防审验违法案件查处数量质量大幅提高,保证履职尽责。全年共查处消防审验违法案件共35宗。加强执法工作“回头看”,通过抽查核实、案件倒查等方式核查发现不符合行政许可事项、消防验收备案案件13宗,均已按程序撤销,督促镇街(园区)住建部门举一反三,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
六是在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开展日常质量监督检查,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4386人次检查各类工地8451项次,检查在建项目783个,预拌混凝土企业48家,检测机构51家。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3626份,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1454份。2024全年共立案查处10宗。强化结建式人防工程监督,2024年共验收结建式人防工程111个;抽查在建结建式人防工程144个。举办人防检测人员能力验证考试、全市监督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培训,有效提高了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在建工程原材料抽检。
七是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管理情况。针对汛期、节假日期间等不同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项目、人员、施工环节和作业时段,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要求,对建筑工地进行完成至少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先后组织开展防汛防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及隧道工程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开展安全监督日常检查,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554人次,检查各类工地5813个次,发出施工单位整改停工通知书2273份,监理单位限期整改通知书1031份。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6宗,涉及32家企业、28名相关责任人及处罚金额62.3万元。对20家企业发出《挂牌督办通知书》,局官网公示安全生产红色警示信息1条、黄色警示信息1640条,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20家工程参建企业实施约谈,对3家企业提请省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多渠道加强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9.提高服务质量情况。
一是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定期对各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内部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具体事项实施的工作制度细则,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加强对镇街住建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开展跟班学习培训提高实操能力。加强廉政建设,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通过大力推行“马上办”、优先推行“网上办”、积极推行“就近办””、全面推行“一次办”、创新推行“灵活办”等方式,有效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同时,开设咨询通道,做好政策宣贯工作,通过建立“住建局行政服务”QQ群,开通各科室咨询热线,方便群众进行业务咨询。
三是加强业务监督,确保审批工作规范高效。实施随机派件、顺序办结,提高对退件率高的事项和反复多次退件的业务的监督检查,完善审批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对审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追责机制。
10.优化办理流程情况。
(1)优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一是精简审批材料,不再收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三份报告。二是优化样表填写模板,对于企业不清晰不明确的位置详细做填写示范,提高企业填写表单效率和准确性。三是优化指南表述,逐项梳理“材料适用范围”“办事窗口收件标准”“审查要点”等内容,进一步对审批标准进行细化明确,提高审批通过率。四是优化审批流程,将原来资料整改、现场验收整改的串联流程改为并联,加快审批效率。
(2)实行告知承诺制规划建设并联审批。 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规划建设并联审批,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图审查前暂无法提供城乡规划文件的,可在省数字化审查系统上传相关承诺书(设计单位自主承诺按规划部门批准方案、规划许可条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核实施工图设计符合规划许可的各项指标、工程信息,建设单位承诺认真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备性和合规性负责)代替,可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和施工图审查,实现并联办理,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查合格书后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印发《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办理的通告》(东建市〔2024〕2号),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9个事项实施线上线下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将原先需收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等材料纸质件,通过申办系统直接获取电子件或由企业群众自行扫描上传,实现免提交纸质材料,办理通过后,建设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电子证照,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动。
二、取得成效
11.实施效果。
我局严抓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审批、发放电子证照等措施,严格按标准办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和优化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达到行政许可实施预期效果。
12.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开通“好差评”“12345服务热线”、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在线咨询”平台等多种反馈沟通渠道,申请人对我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工作评价较好。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办事群众对线上线下办理事项流程不熟悉,较多电话咨询了解办理流程。二是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专业性较强,申请人难以完成把握和理解,咨询工作量较大。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供优质政务服务。规范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工作,让办事群众熟悉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
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存在不履行承诺行为的,对工程项目加大检查频率;建立不履行承诺的参建单位“黑名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承诺资格,并通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曝光。加强建筑市场动态核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消防审验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委托下放事权的监督工作,督促镇街(园区)依法履职;加大对群众举报等违法线索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