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年度结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及《东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东府〔2014〕106号)的相关规定,拟近期开展2024年度维修资金结息工作,在结息期间,需暂停部分维修资金业务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息工作安排
计划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4日进行维修资金的结息工作。
二、业务暂停安排
自2024年12月23日零时起暂停受理以下业务:维修资金退款(纯商业部分)、账号拆分合并、房屋注销及房屋灭失等业务。在此期间,其他业务将正常办理。
三、服务提示
请在暂停服务前完成上述未办结的业务。结息期间,维修资金系统仍提供维修资金查询服务,但本次结息情况需在结息工作完成后方可查询。
四、恢复业务时间
上述暂停的业务将于2024年12月25日8:30起全面恢复。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
(经办人:市维修资金中心 何德威,联系电话:2224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