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力以赴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节日气氛,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办〔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工作部署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风险研判,全力防范化解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各有关单位(企业)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严防节日期间企业安全责任失守,千方百计确保安全生产。聚焦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暗挖(涉水)等危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精准排查并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进“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格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六不施工”要求。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严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审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强化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监管,紧盯高处作业、拆除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用电、吊装、挖掘等危险作业,加大巡查、抽查、警示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切实加强施工作业安全防范。
(二)切实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既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含连廊、围墙、玻璃幕墙等)、挡土墙等危险边坡、成片成规模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和风险防范,发现险情隐患的及时处理。对经安全鉴定为C、D级,特别是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农房,要坚决落实停止使用、封控封闭、人员撤离等措施,严防人员回流,符合拆除条件的要依法拆除。对存在一般隐患的自建房,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工程措施。
(三)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外立面安全巡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防护围蔽,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属地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提级管控,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一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二是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在中秋国庆节前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要求注明是否进行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施工吊装等危大工程施工);属于市一级监督工程项目,应报市监督站备案,并专门制订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三是公园、游乐场、商业街、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周边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施工专项方案,外围脚手架以及塔吊吊臂可能超过工地围挡范围的,开工前应保证检查到位,监理应按要求全程旁站监理,否则不能开工。四是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岗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
(二)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项目节后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全覆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毕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
四、加强值守,强化气象灾害应对
节日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承建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现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相关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要求,及时致电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报告相关紧急突发事件情况。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严格落实住建领域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加强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及时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到有关负责人,督促相关企业及人员迅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妥善安置撤离人员。
我局将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多个巡查组,在企业自查、镇街(园区)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网格化巡查督导,发现项目未落实提级管控措施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处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