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人民医院,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的活动主题,我局选择4个房屋建筑项目作为2024年“质量月”观摩项目。本次观摩活动将以现场活动为主,线上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市观摩主会场设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项目”现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启动会
(一)活动时间
9月11日(星期三)15:30-16:30(签到时间:14:30-15:20)
(二)活动地点
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项目,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新谷涌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交通指引见附件1。
(三)活动内容
1.有关部门领导致辞;
2.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3.现场观摩。
(四)参加人员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万江街道等有关部门领导;
2.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人民医院领导;
3.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派3 人包括分管工程质量的副局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和监督员代表;
4. 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
5.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部负责人及在建项目负责人代表(5家共10人);有关施工企业(或驻莞分公司)各派3人包括技术负责人、在建项目代表(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120家共360人);有关监理企业(或驻莞分公司)各派2 人包括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40家共80人)。(参会企业详见附件2,不在名单企业不需参加)
现场参会企业不得缺席,如缺席按《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修订)》的规定“企业人员缺席重要会议或培训,按每人每次扣5分对企业作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请各房地产、施工、监理企业于9月9日下班前将《“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启动会报名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监督站(联系人:侯爽,电话:0769-23321085,电子邮箱:4172202@qq.com)
二、线下观摩安排
2024年“质量月”现场观摩活动期间,除完成安排的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启动会外,各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择现场观摩项目(附件4),自行选择现场观摩项目的须提前与观摩工地所在镇街住建部门联系,协调好观摩时间。
(一)项目名称
1. 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项目
2. 莞商大厦项目
3. 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项目(南区)
4. 东莞西站洪梅单元土地整备项目二期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
观摩工地基本情况及交通指引见附件1。
(二)观摩时间
1. 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项目观摩时间:2024年9月11日16:30至9月13日17:30;
2.其他项目观摩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至9月13日17:30。
(三)参加人员
1.市监督站监督员、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工程质量领导、监督员;
2.在莞有承接业务的施工企业(或驻莞分公司)质量负责人,在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
3.在莞有承接业务的监理企业(或驻莞分公司)质量负责人,在莞登记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4.在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部负责人及在建项目负责人代表。
三、线上观摩
我局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录制了上述4个示范项目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项目施工亮点视频,示范项目具体线上观摩网址详见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及公众号。请各单位和企业组织相关人员积极收看观摩,推广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做法,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四、其它事项
(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协会、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自行组织前往参加“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启动会”。
(二)参加观摩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分管质量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按项目观摩开放时间前往观摩项目。
(三)请观摩项目所在园区、镇街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现场观摩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
2.“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启动会”参会的有关单位、协会组织及企业名单(9月11日下午).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经办人:市监督站 侯爽,联系电话:0769-23321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