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指导、省住建厅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聚焦“安居宜居+现代建造”特色,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守护安全稳定、完善住房保障、优化城乡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3年,我局举行了4次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已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内容,局党组和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带动“广泛多数”,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落实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工作要求及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加强法治建设的统筹督促。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点工作和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从立法计划、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行政监督、普法宣传和数字政府建设等全过程入手推动法治建设落实,运用法治思维统筹开展行业领域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转变部门职能,建设高效便民服务型政府
1.优化市镇两级职权配置。深入推进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动态调整下放事权,2023年度与各镇街、园区重新签订行政委托协议,委托下放至各镇街事项共62个、松山湖园区事项共70个、滨海湾新区事项共74个。优化功能区统筹事权划分,委托下放至水乡功能区及松山湖功能区统筹机构事项共22个。落实做好镇街、园区承接部门的培训工作,确保事权“放得稳、接得住”。通过审批权限的下放,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促进镇街、园区行政能力提升,提升功能区统筹发展能力。
2.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对承接的事项做到“应领尽领”,取消的事项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施行,委托下放的事项做好上下联动,防止交接出现管理“真空”。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完善实施清单,细化审查资料标准,列明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信息,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和动态更新,实现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标准执行。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包含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24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38项。
3.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修订印发《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2023版)》。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适用范围、承诺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和实施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推动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二是创新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完工即投产”改革。在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的前提下,2023年2月起,全面实施重大工业项目“完工即投产”改革,项目投产时间可提前1至6个月,该项改革措施获评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十佳创新案例,相关做法纳入《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立法立规的方式固化改革成果。
4.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印发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2023年,已向东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报送各类监管数据超过49000条,涵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租房轮候对象监管等多个领域,事项报送覆盖率100%。二是推进信用分级管理措施。根据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分值,将建设工程企业分为不同级别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日常结合监管对企业进行信用记分。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2023年,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巡查、施工现场扬尘巡查、夜间施工巡查、车辆出土情况巡查、停工工地巡查、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告知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视频监控中心共对3990项/次工程进行了施工监理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停工工地情况等检查。
5.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大力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就近办”。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已基本实现全电子化发证,累计共制发电子证照19类,核发电子证照超万份。通过电子合同、电子签章、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商品房与存量房电子交易合同备案、查询、注销全程网办。打破数据壁垒,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对接系统,实现楼盘表、价格申报信息、住房保障等数据共享,建立跨部门常态化交流机制,改善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6.不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数字住建”建设,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信息系统的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加强数据归集和治理,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构建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大服务惠民的“数字住建”发展体系。围绕“数字住建”的建设目标,建设了智慧住房管理平台、工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综合信息管理审批平台、数据管理平台住建分平台,以提供统一数据中心、统一业务协同、统一工作门户等为支撑,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业务工作协同和智能办理,提高审批效率。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点》,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掌握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有关精神,准确把握概念范围,严格执行制发和实施程序。2023年,已印发12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二是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2018年以来制发的各类涉及影响我局管理服务对象权利义务的政策文件,结合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清理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情形政策文件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制定方案、科室自查、会商研讨、多轮征求意见、汇总确认等方式开展了集中清理。经梳理,对纳入清理台账的150份政策文件,已公告废止34份。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对纳入市立法计划的《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工作,按照东莞市地方性立法的规定要求,经过立法调研、草案起草、意见征集、社会公示、专家讨论等流程,形成了《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及相关配套材料,目前已完成市人大第三次审议。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服务指导。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等职责,指导各镇街住建、房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方面的行政检查工作并依法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移送违法违规线索。开展镇街综合执法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提质增效。二是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基础性工作的通知》,对申领、管理、使用、保管执法证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三是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打造“住建法治讲堂”,并针对性地开展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大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力度。2023年,我局共开展五期“住建法治讲堂”和20余次专业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住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民法典专题讲座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务培训等,全方位、深层次对领导干部和住建领域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提高住建队伍法治能力。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模式。一是深入推进综合监管改革。继续推进房屋市政建设工程综合监管改革,重点以检查事项综合、监管力量综合等“六个综合”协同推进。推动构建质量、安全、市场“三位一体”监管新格局,优化执法监管模式。二是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生产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格工作统一调度,通过数字住建-调度APP等小程序,将35个在建工地、物业小区、村(社区)网格作为网格化调度app模块的试点工程,开展网格巡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风险等级管理机制。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建立风险等级管理模式,压实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风险企业差异化监管。
深化住建领域专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全力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工程整治的通知》,要求镇街、园区住建部门采取房屋安全鉴定、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会同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开展成片成规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回头看”行动。二是深入推进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通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行为,加强鉴定机构行业监管,巩固提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质量。三是开展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排查整治。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东莞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方案》,指导督促各镇街、园区、房屋建筑产权人开展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整治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制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表》,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实施机构、执法岗位、岗位职责及执法责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行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召开会议宣贯省、市推进使用“粤执法”平台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贯彻落实。开展“粤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突出平台功能介绍演示,提升执法人员平台操作能力水平。建立平台办案数据双月通报机制,明确“粤执法”平台录入要求,现“粤执法”平台录入已实现行政处罚案件逐步接近100%录入,我局2023年作出行政处罚案件70宗,处罚金额3413445.7元。
4.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一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住建领域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住建部门职能分工,适用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规则的相关规定作为行政裁量权基准,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东莞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住建领域执法实际,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轻微违法免处罚清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其中,《免处罚清单》共计25条,《从轻处罚清单》共计2条,涉及处罚对象包括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物业服务、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出租人、租赁当事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出租)单位、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等。
5.开展行政执法督导检查
开展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督导式调研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座谈访谈、实地调研、书面调研等方式,调研交流与督导检查、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全市各镇街(园区)住建局、房管所和市局相关执法科室(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督导检查。重点强化对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和整治重点的监督,深度了解基层住建房管部门机构配置、执法资源、承接事权、困难问题和诉求建议,着力发现和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难点、堵点、痛点,形成了行政执法专题调研报告“1+N”调研成果,督促指导全市住建房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推进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新模式。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选取南城街道、松山湖管委会、沙田镇等试点由基层法庭、房管所与社区联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成立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多层次调解分流机制,坚持“小事小区调、大事社区调、涉法涉诉专业调”的三调机制,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在属地有效化解。二是持续强化部门联动抓落实。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理顺调处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强化疏导协调,及时解决信访人诉求。扎实推进领导包案和领导接访制度常态化,面对群众诉求积极作为,快速协调处置。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明确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流程,要求切实规范高效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密切配合支持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审理案件、有效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生效裁判文书。二是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常态化通报制度。通报局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分析总结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2023年,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13宗,其中,12宗复议决定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1宗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5宗(含一审、二审),上年结转7宗(含一审、二审),其中,10宗裁判维持我局行政行为或驳回起诉、7宗原告撤回起诉、15宗正在审理。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推行领导挂钩包办、专人跟踪办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协调能力,确保提案办理取得切实成效。2023年,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提案共计55件,其中,政协提案34件,人大建议提案21件,办结率100%。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配合各级机关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接受行政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及审计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七、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部门应履行的普法责任,促进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年中召开全市住建系统普法工作推进会,就住建系统“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安排,多方面纵深推进住建系统普法工作。二是大力抓实普法培训,抓细系统内学法用法。开展“住建法治讲堂”,举办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住建行政执法、民法典、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建筑质量安全、绿色建筑、物业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对领导干部和住建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培训,提升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做好行业普法宣传。聚焦住建主业,针对住建特点,常态化开展覆盖在建工地、住建行业企业及行业组织、从业人员、物业小区普法工作,结合政策文件制定、执法工作、日常管理及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全领域普法。2023年,系统谋划,着重突出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行业乱象整治、民生政策措施等内容,开展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质量月”活动、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题宣传活动、建筑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培训、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培训班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发布招投标领域、建筑市场领域、工程质量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制作发布既有建筑房屋安全科普系列视频,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营造尊法守法的氛围。四是依托基层阵地开展普法。积极组织行业领域条件成熟的协会、企业、物业小区申报省住建厅“八五”普法基层阵地,我市住建系统已有15家单位被纳入为“八五”普法基层阵地,日常统筹普法阵地开展宣讲、调解、宣传等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基层阵地建设。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制定出台有待进一步强化、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以及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必学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带动“广泛多数”,带动住建系统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基层常见执法实务问题,研究规范工作指引,从程序规范、实务指导两方面,加强对基层住建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引,促进基层执法监管水平、工作效能提升。研究推进执法监管数字化建设,构建市镇住建系统执法领域“一平台一张图”。
(三)持续推进全领域普法工作。扩大住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覆盖面,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全领域普法,统筹推进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普法工作,依托基层普法阵地,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重要工作开展重点法治宣传。持续举办“住建法治讲堂”,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和学法专题讲座,常态化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行政法规及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住建领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依法办事思维。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