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迅速部署复工复产工作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迅速部署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做好复工检查动员,真抓实干防风险、除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守住兜牢安全生产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六个一”
(一)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召开一次管理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在复工复产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召开一次管理班子会议,认真分析企业及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完善本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架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企业及项目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准确研判各项安全风险,落实分级风险管控责任。
(二)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企业及项目要针对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复工复产计划安排、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三)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会议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好返岗前的收心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特别是克服麻痹大意和安全松懈等问题,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盲目蛮干等危险作业行为,明确好开工前的各项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针对节后员工精神松懈、人员流动大、新招员工多等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严格培训考核,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包括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监理单位要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禁止无证上岗。
(五)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复工复产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和危害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应急物资准备,加强员工应急处置培训,必要时应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也可结合全年应急演练计划一并开展。加强复工时段的值班值守,健全完善应急队伍、人员、物资等准备,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做好疏散逃生和先期处置。
(六)开展一次施工隐患排查。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到岗的前提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有限空间、交叉动火等风险较大施工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严禁复工。施工单位必须对各类施工机械及机具工况进行检查,认真细致做好复工复产前维修、保养和试运行,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对施工现场用电,特别是总配、分配、开关箱及配电线路等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必须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以及防坠落、防打击、防触电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必须对施工现场及参建人员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电气线路敷设等情况进行检查,自觉、及时整改违规使用可燃易燃芯材彩钢板、动火作业、用电用气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以及火灾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针对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吊装等危险作业,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六个不准”、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硬措施,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必须落实好复工复产“六个一”,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自查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三、突出重点管控,强化关键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农房、限额以下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按照我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住建领域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依职责加强对农民自建房、限额以下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督导检查,特别是在施工关键环节应加强现场巡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及业主,对存在违反农民自建房安全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持续推进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于春节后恢复经营使用的房屋,镇街(园区)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完成。对前期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房屋所有权人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工程治理,实施销号管理,以点带面推动整改落实;对前期排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突出抓好安全检查“回头看”,逐栋排查,确保清空人员,停止使用,做好隔离警示措施;对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等易灾地段,成片成规模经营性自建房、网红打卡点房屋等重点建筑,加强对建筑物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及房屋周围环境(如山体、挡土墙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属地村(社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坚决杜绝风险隐患酿成安全事故。
四、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复工督导检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依职责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安全生产复工条件,应立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做好应急管理,提升险情应对处置能力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研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事故预防预警工作,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并强化应急演练,落实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与当地消防、应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密切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科学应对,及时准确开展救援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报告(我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和救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