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关于实施“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方案》,通过项目主动申报,街道(园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村(社区)初审、择优推荐,我局组织核查、评选,汇总形成了《2023年度市级“美好家园”物业小区名单(公示稿)》,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当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2023年度市级“美好家园”物业小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联系电话:26987631;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与租赁管理科。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