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整治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即日起至1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全市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加大精准执法力度,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
(二)范围: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截污管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现场检测。
三、检查内容
(一)参建主体及检测机构行为。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检测安全措施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危险性较大的现场专项检测行为(静载、高应变、钢结构、幕墙、有限空间内的检测等),以及现场检测过程中的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承包行为情况。重点排查以下行为:建设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检测机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各项目建设(含业主,下同)、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所有在莞建设项目的现场检测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各检测机构对所承接的检测业务组织自查自纠,按照附件《建设工程检测现场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结合《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作业的通知》《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安全作业指引》等有关要求对管理制度落实、人员管理、检测行为、安全管理等实施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迅速整改并限期消除,隐患不消除不得进行检测,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二)执法检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安排,对本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检测行为进行排查,全力以赴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工程所在镇街(园区)监督机构派员参与,对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检测行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检测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以及企业整改闭合情况,务求工作成效。对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给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检测机构要以本次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测行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带头组织,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二)落实排查。建设、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检测现场安全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及时跟踪闭合。
(三)加强执法。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落实调查取证,及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行政处罚、风险企业等级认定及公示等措施。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全力推动专项检查行动扎实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用铁的纪律推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经办人:监督站 吴敏芝,联系电话:233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