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房管所、村(居)委会、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实际需要,我局委托东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23年9月下旬发布《关于开展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更新工作的通知》,以公开、自愿、择优为原则,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征集补充申报入库意向,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6日,申报期间共收到14家企业申报资料。本着推荐具有突出业绩企业及保持原预选库企业数量基本不变的原则,结合部分企业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变更情况,现将更新后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