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房地产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非住宅用途房屋租赁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东莞市(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使用《东莞市(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积极倡导非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当事人使用合同范本。
二、各单位要积极指导我市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使用合同范本。
三、本范本于2023年9月1日开始使用。非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当事人使用合同范本,可以登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jj.dg.gov.cn)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dgamr.dg.gov.cn)下载。
四、各单位在推广使用合同范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