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我市民用建筑能耗情况,做好2022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现开展我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二十五条;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
(三)《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二十四条。
二、统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基本信息和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抽样调查中小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全市不少于200栋)的建筑基本信息和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抽样调查城镇居住建筑(全市小区建筑不少于400栋)建筑基本信息和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抽样调查行政村居住建筑(全市不少于10个)基本信息和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我局已初步列出需统计调查的建筑项目清单。
三、其他事项
(一)请列入统计项目清单的建筑物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过二维码填写提交统计信息数据或将填写的附件1表格于5月31日前(附件1统计表内容与附件2二维码内容一致)发送至myjzjn@163.com邮箱。
(二)按照统计制度要求,统计以单栋建筑为对象,所属多栋建筑应以单栋建筑为单位分别填写。
(三)该项工作由我局统筹,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协助联系,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指导填报及其它技术服务。统计原始数据不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开展有疑问请咨询辖区内住建部门或我局节能办。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经办人:节能办周工,联系电话:2267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