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建市〔2020〕4号)、《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更新截至目前已经对接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可实时、准确、安全地推送生物考勤数据的实名制系统服务商名录(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服务商名录.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