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情况,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局党组重要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精神。贯彻学习全国、省党内法规专题建设培训班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以及专题调研等形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粤政易”等网络学习平台,结合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展开学习。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创新联合审查精简审批
经省审改办备案的《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项目可凭规划审查意见办理后续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等手续。增设电梯免于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规划条件核实、消防验收、不动产权登记等手续,由属地电梯办统一受理申请,经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即可启动后续的工程建设、电梯安装等工作,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及群众跑动次数。
2.深化简政放权力度
我局配合市政数局,优化调整功能区事权划分。2021年,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在原委托下放18个市一级事权的基础上,调整优化了委托下放功能区事权清单,调整后共委托下放19项事权至功能区统筹机构。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调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数〔2021〕22号)要求,认真研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情况,拟新增委托政务服务事项8个、调整委托权限范围政务服务事项2项、收回政务服务事项1项。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
大力推行“马上办”。整合优化简化审批事项,审批材料进一步化繁为简,为“马上办”提供基础。优先推行“网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动各事项尽快实现网上审批,可网办率为99.54%,真正实现了“网上申报不打烊”“网上审批不见面”。积极推行“就近办”。我局与各镇街、园区重新签订行政委托协议,实现了29个政务服务事项委托下放至相关园区、镇街,让企业群众尽可能地在就近办理。大力推行“全市通办”。个人住房保障等7个事项实现全市通收,跨镇通收。全面推行“一次办”。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提供政务事项办理过程及结果信息公开。创新推行“灵活办”。全面实施数字化审查工作,在系统中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视为已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推进“自助办”办理。“出具个人是否享受住房优惠政策证明”可在“莞家政务”自助终端办理,实行即到即办,立等可取。
2.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改革
我局统筹整合资源,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做到应放尽放。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电子化”审批,让“一网通办”更简单、快捷、易懂,真正解决“权力部门化、资源碎片化”等问题,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推进部门联动并联审批,加大跨部门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住建业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100%。
3.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
一是扩大电子证照范围。在2020年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的基础上,我局开展高频文书电子化工作,形成并推出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等12款样式的电子证照。我局共有电子证照20款,核发过万张,助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积极探索电子证照的审批应用。我局建成的工程项目信息库,在全面实现“发证”电子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电子信息共享复用的2.0版。同时,市住建局的电子证照批文通过市资源共享平台、数据大脑实现实时共享,供后续审批部门使用,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提升办事效率。
4.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
2021年9月以来,我局以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及省常态化监测考核的迎评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动数据汇聚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共认领事项47项,报送各类监管数据73000多条,较上一年报送数据量有较大提升,在全市各部门排名中处于前列位置。
(四)创新监管方式
1.强化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安全监管
我局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风险辨识,预判各类风险因数,研究制定风险隐患分级管控机制。对企业排查出隐患风险点,督促企业评估分级、分类建档,分级管控,加强关键指标的监测监控。将轨道交通建设区间盾构掘进下穿江河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加强防控力度。
2.持续推进双随机检查贯通安全监督全过程
我局执行无固定人员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工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双随机做法,使安全监督全过程真正做到监督人员和监督对象的随机性,同时,完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移动执法,现场实时签发、上传执法文书及扣分等。2021年,我局对各类建筑工地共派出执法人员37589人次进行行政检查,行政检查共16976次。我局共下发质量监督告知书111份、整改通知书5068份、停工通知书1566份、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8199份。
3.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
我局推行的电子化匿名投标、自动化资审、银行电子担保、不见面投标及创新使用简易招标法等示范经验和创新成果,供全国各地参考借鉴。疫情期间实现“不见面”招投标工作经验得到南方+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东莞市在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考核(招标投标指标国评)中被评定为“优秀”类别。2021年,住建系统监督开标项目共计859个。
(五)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1.持续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版,将原来的财政投资A、B、C、D类工程以及社会投资工程的审批流程进行再细化、再优化、再压减,形成9类(含政府投资7类、社会投资2类)项目审批流程,其中,实施完全告知承诺制的政府、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40日、30日,比国家提出的改革目标120日,缩短了67%和75%。
2.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一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对承接的事项做到“应领尽领”,取消的事项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施行,委托下放的事项做好上下联动,防止交接出现管理“真空”。目前,我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认领并纳入实施的依申请事项业务项共224项(行政许可79项、公共服务29项、其他行政权力116项);依职权事项共251项(行政处罚24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9项);委托下放事项36项;取消政务服务事项18项。二是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纳入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完善实施清单,细化审查资料标准,列明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进度与结果查询等信息,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及我局官网上公示和动态更新,实现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标准执行。
(六)持续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1.整合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
通过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综合服务平台,已基本实现“三个一”(即信息一个库、管理一张网、监督一条线),实行在建工地视频远程监控管理和施工现场移动执法,实现对重大危险源、人员到位、生产现场全过程、多方位点到点即时全方位监控。通过将已有的多个管理系统的功能整合到“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该平台即可完整地显示项目的基本资料、管理人员资料、检查记录、扣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行政处罚(约谈)记录、视频监控,节省了工作时间,增加了工作效率。
2.优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
一是建成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将检测机构检验数据和检测报告内容接入检测监管系统,检测报告出具时获取检测监管系统唯一标识码,平台的信息可溯及实时监管,对遏制检测工作弄虚作假、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搭建预拌混凝土监管平台,通过整合系统功能到预拌混凝土搅拌楼自动采集平台,采用数据接口技术确保混凝土配制和生产数据的真实性,将混凝土质量监管延伸到运输和施工现场环节,建立混凝土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三是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改善模块功能,增加系统稳定性,实现与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信息数据互通,扩大园区(镇街)质监机构功能权限。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资质动态核查
我局深入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 号令)等有关文件要求,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我市建筑企业资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常态化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2.进一步构建协调治理体系
一是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推进安全生产行业共治,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业检查、公约制定等自律活动。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形成风险分担的社会救济机制和专业组织评估、监控风险的市场监督机制。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评价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机融合。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我局严格《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调研立项、草拟制定、咨询论证、公众参与、法制审查、集体讨论、审定通过及对外公布的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负责起草的《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10份规范性文件,均已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制定,其中2份已印发实施。
(九)健全动态清理工作
1.对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
我局对存量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定时及不定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动态清理违反标准的文件。
2.做好文件动态清理
2019年以来,我局曾多次对现行的文件进行梳理,审查是否违反《民法典》、设定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及兜底条款、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或额外设定行政处罚。2021年,我局已重新修订《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在内的规范性文件4份、废止政策措施1份。
(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开展建筑市场重点领域整治工作
我局印发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等文件,通过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查自纠、镇街全面检查、市局重点抽查,公开接受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依法调查取证,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及时整改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2021年,全市在建受监项目932项(2021年新增622项),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7297.93万平方米(新增4383.7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长度约2617.89公里(新增266.25公里),总投资2031.81亿元(新增1120.21亿元)。2021年,我局和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共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1620多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30多份,出动检查人员4150多人次。
2.全面推行过程结算
2021年,我局、市财政局分别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引导发包方、承包方分节点对完成的工程内容开展结算和支付,增加工程的费用与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解决“结算难”问题。
3.抓好住房保障监督关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住房保障政策,执行严谨的审查制度。为有效打击骗取保障的行为,我局联合市地税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银监局等有关部门对保障对象申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骗保的申请人,取消其保障资格,追回补贴拨款或收回住房。二是在抓好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的同时,对入住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的监督管理和年审制度。在保障对象合同期到期前,重新核查家庭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对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取消保障资格;对转租转借行为,作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强化行政处理执行力度,对个别拒不履行退款、退房处理决定的保障对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印发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试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试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全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2.落实执法公示责任
我局通过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事中环节,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执法持证上岗,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决定等。
3.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均遵循合法、客观、全面的原则,通过文字或者录音、照片的方式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4.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制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涵盖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住房保障行政处理等事项,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进行法制审核。
5.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我局严格对照省住建厅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等文件,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
(十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法治东莞建设考评,充分发挥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和其他督检考工作。
(十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我局通过构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一张网,通过扩大工程项目监管范围、加强危大工程“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建立“危大工程管理系统”、实施危大工程研判、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等措施,加强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2.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科技水平
结合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建筑行业现代化建设,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的要求,我局进一步研究创新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和做法,从源头提升施工安全水平。
(十四)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一是狠抓落实,开展督导。2021年,我局针对元旦、春节、五一、七一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局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到工地进行检查,要求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闭环管理。二是牵头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工作,统筹涉及全市931个建筑工地、569座楼宇场所、2000余个物业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两次连夜集结共328名党员干部支援企石、清溪疫情防控工作,核酸检测累计约35万人次。三是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人员管理工作,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有效落实省厅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要求。
(十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工作
1.推动信访投诉处理效能
我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规范信访受理、办理、回复等办理制度规程。一是在局内设立劳资纠纷协调处理小组,加大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力度,努力把各类矛盾和信访问题依法解决在初始阶段和首办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复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二是明确工程各方责任,对因拖欠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企业,坚决予以暂停承接业务,并进行网上公示、上报省信用平台。2021年,我局共办理信访诉求2691宗,已办结2604宗,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共66宗,涉及金额共计4508万元,已解决61宗,解决金额共4166万元;涉及质量投诉共358宗,已解决共351宗。
2.切实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新增立案14宗,较去年下降39%,上年转结11宗,共办理25宗,其中,14宗胜诉、3宗撤诉、1宗败诉、7宗正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5宗,较去年下降88%,其中,维持我局原具体行政行为1宗、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4宗、3宗正在审理。
(十六)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我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计划、普法宣传计划。加强我局工作人员普法学法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法制专题培训讲座、组织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参加东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东莞干部培训云课堂线上学习等形式,为全局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提升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
2.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我局和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围绕全面提升根治欠薪法治化水平,通过多种形式聚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宣讲活动80场(涉及2400人)、新闻媒体报道9篇、制作宣传片2个、摆摊设点33次、派发宣传资料10053份、张贴海报2157张、集中接访35场,专题培训20次。
3.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是我局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讲座,对住建领域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解答,加深了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组织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及镇街住建机构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涉及执法类的案件庭审。三是组织资深行政审判专家和行政复议审查专家为局干部授课讲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提升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过程进展良好,但受制于一些主客观因素,在促进法治机关进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物业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及协同机制尚未健全
近年来,我市涉及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的信访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均呈急剧上升趋势,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一是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有待完善。目前法律法规尚未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而住宅小区建成后服务设施的权属如何界定、如何移交、小区公共经营收益如何分配等缺乏具体操作指引,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难以覆盖到物业住宅小区。二是职责划分有待厘清。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治安、消防、交通、民政、司法、应急、物价、电梯、环境卫生、违建、环保、园林、水务、供电、业主委员会等诸多事项,需要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协同管理,但目前的政策法规对政府各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分工还比较模糊,各方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市、镇两级监督力量不足,与我市的工程量不匹配,监督压力较大,特别是部分镇街监督机构人员偏少、专业人员欠缺、流动性大,导致监督管理不够到位。还因受编制限制,目前从事施工现场一线监督人员大部分不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不能行使执法权、不能单独现场签发执法文书,难以对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威慑,影响行政执法的效能。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为学习重点,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专题调研和学习考核制度。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2021年,开展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28次,编印学习资料9期。
(二)带头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部署
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亲自督导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落实情况。另外,还亲自听取2020年度局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专题汇报。
(三)带头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我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行政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9月3日,我局制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我局将“驳回住房保障申请,3年/10年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和“解除保障房租赁合同或租赁补贴协议,收回保障房或者补贴资金,按市场租赁价格补收租金”两个事项列入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今年,针对上述事项,我局共发出通知书17份、行政处理告知书60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2份、公告4份、催告书4份,共计127份。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我局推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遇到疑难、重大的涉法执法问题或需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的,积极与局常年法律顾问以座谈会、书面意见或电话解答等方式进行沟通、与局公职律师以研讨会等方式进行交流。
(四)带头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共280宗,按时书面答复率100%,其中,申请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共1宗,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五)带头全面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督导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不存在行政行为被市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而被撤销和责令履行的行政行为各1次,都是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9行终500号行政判决书中作出的。
(六)带头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合力
1.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我局主要负责人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局监督体系中统筹规划。2021年,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其中,包括主办(承办、分办)类17件、会办类42件。
2.健全制约监督机制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完善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确保执法效果。积极配合各级机关监督工作,认真研究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接受行政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及审计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对待并严肃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咨询电话栏目、在线咨询专栏等渠道接受市民监督约束,广泛受理群众的意见及投诉举报。同时,督促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并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专题学习《政法工作条例》等。
(七)带头维护司法权威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采取局法律顾问与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出庭的行政应诉原则,促进事实陈述与法律意见相结合,积极配合法庭查清事实。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反思执法中的不足和缺陷,加强执法规范化。
(八)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全局年度学法计划、普法宣教方案,组织开展一系列住建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开展“党建进工地”暨“宪法宣传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民法典专题讲座、质量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培训等活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房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宣传教育,并通过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强化参与者对我市住建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我局还选取了“里程花园”“风景台商住区六区”两个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比例邀请业主参与试点验收工作,推动普法宣传。
四、2022年度主要安排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治理机制
一是积极配合《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级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针对制约东莞市物业服务发展的核心问题与制度障碍,我局已开展《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为提高《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加大法律支撑力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二是探索创新小区社会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各园区、镇街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园区、镇街在物业管理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提升园区、镇街各部门依职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成效。同时,以国家、省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辖区物业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重点整治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二)加强行政执法培训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通过开展法治培训班,让全局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住建领域执法工作,通过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来指导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效。二是加强法律学习。通过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印发执法专项培训汇编讲义学习、举行常态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活动,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让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实际案例中体会到依法治局的重要性。加强对各园区、镇街住建领域的业务指导及沟通,通过各园区、镇街执法人员跟岗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7日
(经办人:法规科赖志伟,联系电话:2220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