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我局决定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镇街一级、区镇两级及市镇两级监督工程),优先检查以下项目:
(一)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市重大工程项目;
(三)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市住建局成立7个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工作,园区(镇街)住建局配合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二)工程主体结构技术资料及实体施工质量,重点检查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等施工质量。突出对房屋市政工程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查检测。抽查检测报告是否上传至“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
(三)施工现场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留置是否满足要求;标准养护室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混凝土工程实体养护方案、养护措施和养护记录是否满足要求;混凝土试块芯片植入是否满足要求。
(四)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开展监督抽测。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二)各检查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每一项受检工程按《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附件1)、《混凝土试件留置、养护专项检查表》(附件2)、《模板、钢筋工程监督检查记录》(附件3)、《混凝土工程监督检查记录》(附件4)以及《砌体工程监督检查记录》(附件5)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的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签发监督文书,存在不良行为的作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填写《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6)并及时跟踪隐患和问题整改处理情况,于9月13日形成书面情况汇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经办人:市监督站叶贺锋,联系方式:0769-2332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