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6-0031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5-01
名称: 《东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0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东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01  浏览次数:-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我省有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定有关文件精神,自我市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落地实施。

  2026年5月2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2021〕33号)到期,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东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民出行便利度,我局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对《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修订,现发布《东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修订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30条,包含总则、加装条件、申请程序、建设管理、维护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自2026年5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5月2日,文件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范围,确定市、镇工作职能,明确加装电梯基本条件和申请程序,并对加装电梯建设管理和维护管理等方面作出要求。

  为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平稳性和延续性,本次修订遵循“最小必要、精准高效”原则,对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的确有必要调整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精简此前条文中冗余、重复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包含以下几点:

  一是规范表述。将文件名称及正文中所有“增设电梯”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加装电梯”,与上级文件和实际工作中的常用表述保持一致,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表述内容。

  二是精简内容。对部分条目进行合并精简,如将原文件第五条与第六条合并为《管理办法》第五条,将原文件第八条与第九条合并为《管理办法》第七条,将原文件第七条参考分摊比例删减后纳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等。

  三是调整优化。优化部分条目所在章节和顺序,结合各单位、各镇街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酌情进行修改、补充。

  三、其他解读事项

  (一)多方筹集资金。优先用好社会投资、政府补贴等资金;不足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业主自筹资金可以按规定申请使用业主房屋分户账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鼓励居民协商出资比例。业主可借鉴加装电梯的成功案例,结合自身小区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加装电梯项目出资比例和出资额;也可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出资、维护保养等费用的分摊: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次类推出资比例。


    政策原文:https://zjj.dg.gov.cn/gkmlpt/content/4/4534/post_4534816.html#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