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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6-0029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4-27
名称: 关于东寮·溪江苑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批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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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寮·溪江苑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批次)

发布日期:2026-04-27  浏览次数:-

  东寮·溪江苑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人名单(第一批次)已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网上公示,于2026年4月27日结束。现就东寮·溪江苑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第一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28日20:00在东寮·溪江苑项目中心园林进行选房。

  二、选房流程

  (一)现场签到:选房人应在2026年4月28日18:00—19:45到东寮·溪江苑销售中心签到区签到;

  (排队等候签到成功后进入等候区,准备意向房号;

  (按序选房:结合最终选房人名单的配售序号,并以每组5人,每次安排一组的规则,依次进行选房,选房时间为1分钟/人。选房人选定意向房源后,领取并填写房号确认单。选房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视为放弃本轮选房,由下一个选房人进行选房,待所有叫号结束方可再次按顺序进入选房。选房人选定意向房源后,领取并填写房号确认单。

  (四)签订认购:选房人凭房号确认单与产权单位签订房屋认购书、缴纳定金。

  (五)选房确认:完成上述事项的选房人将认购书、定金收据及身份证原件等资料,交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选房确认,待销控确认后,即完成本次选房。

  三、其他事项

  (一)选房人在选房后未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的,不再保留轮候资格。

  (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选房的,需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未提交个人情况声明且未到现场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不再保留轮候资格。

  (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由销售单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69-23889222(营销中心),咨询时间:9:00至18:00。

  附件:个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