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东莞市气象台于7月18日14时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受台风“韦帕”(热带风暴级)环流影响,我市7月19日至22日有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过程。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三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就切实做好台风“韦帕”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阵以待,迅速部署防御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严阵以待,高度重视当前防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要求,三防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履职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规定,做好相应防御工作。严格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切实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落实到位,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尽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研判,及时做好预警提醒
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密切关注台风最新动态,要紧盯台风后续发展影响,把握台风登陆前关键期,加强会商研判,紧盯影响台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通过广播、短信、微信、乡村大喇叭等各种手段,动态转发大风、大雨最新态势和预警提示,引导公众主动防灾避险。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台风、暴雨预警双重“叫应”和反馈机制,加强对在建项目、既有房屋、物业住宅小区等负责人预警提醒,确保基层能够第一时间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三、紧盯防范,确保隐患整治闭环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1安全管控。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强降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御工作要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隧道工程、地下工程、涉水工程、基坑工程的全面排查,落实防汛物资准备、人员撤离安置、脚手架及围挡加固等防汛防风措施;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外墙脚手架、工地临时板房、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要落实抗雷雨大风、高处坠物、雨水倒灌等防御措施;在雷雨大风期间,地下管网、地下空间、高边坡、深基坑等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塔吊、龙门吊、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停止运作,塔式起重机停止安装(含顶升、加节、拆卸);按照《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要求,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是否采取了防风加固措施,是否加强维修保养,处于群塔作业环境下的塔吊是否采取了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二)做好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既有建筑外墙安全管理、汛期房屋安全巡查工作要求,指导村(社区)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开展既有建筑物的结构主体、屋面、连廊、围墙、雨棚、玻璃幕墙、外墙饰面砖、挂件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排查整治,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采取拆除、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人员迁出、封闭围挡、停水停电、警示公告等临时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削坡建房隐患点进行逐一“回头看”,督促村(社区)重点巡查是否存在坡顶坡面开裂、支护变形、坡面渗水、坡面冲刷、沟渠堵塞等情况,发现隐患督促责任人及时处理。全面检查危房住人情况,如发现危房住人,应立即组织撤离,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处理。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地处危险边坡、临近挡土墙、低洼等危险区域内房屋排查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加强物业小区地下车库防汛安全防范。各镇街(园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持续抓好物业小区地下车库防汛备汛准备不足的问题整改,补齐短板,确保每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防汛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要主动联系属地应急、水务部门针对所在区域历史最高积水的危险程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据此配备足够高度、长度、强度和刚度的挡水板,并在车库入口地面和两侧墙体设置挡板卡槽。挡板跨度较大的,还应通过地面打孔方式设置多个可拆卸挡水板背面支撑杆,保证挡水板能抵抗积水冲击,有效防御内涝;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小区的日常巡查,尤其是暴雨预警期间,要强化片区积水情况巡查,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倒灌险情,在抢险的同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寻求指导和协助。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建筑外墙、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等排查力度,预防坠物伤人。对抗风能力较差或新近种植的树木,要及时采取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冠幅较大的植株进行适当修剪、疏枝。暴雨、大风天气下暂停装修工程、涉水作业和室外作业。
四、快速处置,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当达到《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工作指引(暂行)》设定的启动条件,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应100%转移到安全地带,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撒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坚决做到“应撤尽撤”。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安全场所,应优先考虑附近的酒店、宾馆、出租屋及属地镇街指定的庇护场所,紧急情况下,报请属地政府协调处理。
五、强化值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统筹应急力量,及时前置救援工作,做好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有人接收、工作有人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确保快速有效处置险情。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
1含受监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