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嘉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产业项目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7号厂房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3号楼6层飘板,局部从4层处支模,模板支撑高度为10.8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方案是采用钢管扣件模板支撑体系搭设,3-6轴外侧采用3排立杆搭设,间距是300mm和600mm,现场局部使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局部采用套扣式模板支撑,3-6轴外侧采用2排立杆搭设,施工单位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方案组织施工,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同时,根据《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的规定,现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对你司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为期一个月。挂牌督办期间,你司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措施和目标等。
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门组织对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整治工作措施;项目负责人检查和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完毕;对该项目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四、请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月一次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如你司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相关措施文件资料等。我局将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
在督办期限内未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局将依法责令你司全面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延期整改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省住房城乡住设建厅依法予以暂扣或吊销你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监督站 游鹤超,联系电话:0769-2298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