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能力水平,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根据《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5年东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3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定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组织举行2025年第一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
9:00至12:00,8:30开始签到,8:50签到完毕;
14:30至17:00,14:00开始签到,14:20签到完毕。
二、培训地点
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湖边教学区1号学术报告厅设主会场(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183号);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分会场。
三、培训对象
(一)有关企业安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施工企业100家、监理企业30家);
(二)全市在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每项目1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项目1人);
(三)在建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如有专业分包每项目1人),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如有劳务分包每项目1人);
(四)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机构全体监督人员;
(五)市安监站全体监督人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直播同时进行。
(一)主会场
培训主会场: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183号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
主会场参加培训人员:
1.有关企业安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市一级监督项目上述培训对象(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3.市安监站全体监督人员;
4.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机构负责人和1名业务骨干。
(二)分会场
培训分会场: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分会场,通过会议邀请进入直播间。会议主题:2025年第一期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腾讯会议邀请码:909-339-914。
分会场参加培训人员:
1.各镇街(园区)辖区内所有受监项目上述培训对象;
2.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主会场参会其他全体监督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主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条文解读及案例分析;
主讲人: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郑大叶。
(二)主题:讲解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内容;
主讲人: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高级工程师彭智航。
(三)主题:讲解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和有关防范措施,台风季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注意事项及要求;
主讲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质量安全巡查中心副主任肖鸣高级工程师。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解决午餐、午休及住宿等相关需求。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期间,现场“危大工程”须施工的,应委托本企业同等资质人员现场管理,未经委托的,不得进行“危大工程”施工。
(三)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做好各分会场工作安排,并做好本辖区人员参与情况的统计,同时将人员签到记录及培训情况照片等资料做好备注并发送至市安监站邮箱(dgajzzhs@163.com)。
(四)直播出现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138-7328-9201。
(五)由于会场车位有限,建议同单位(项目)参加培训人员尽量拼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六)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必须按时参加本次培训,培训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市安监站彭智航,联系电话:0769-23836301;
培训机构柯老师,联系电话:134-1667-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