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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5-0034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5-26
名称: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用品定点采购需求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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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用品定点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浏览次数:-

  为满足档案整理日常档案用品使用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确定2025年档案用品定点供应商,具体需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服务需求是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直属单位提供日常工作所需的档案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封底封面、目录纸、不锈钢订书钉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如遇非常用清单内的物资,经双方协商价格后再行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服务单位须为合法注册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档案用品销售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六)能在24小时内提供我局所需的合格的常用档案用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转包。

  三、报价要求

  (一)服务单位基于常用档案用品价格清单进行报价(报整体下浮率)。此报价需包含货款、税费、运费、人工费及采购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

  (二)服务单位应在我局提出采购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送。保质期内,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的,应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

  (三)报价资料:报价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和加盖公章,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报价单。

  (四)报价时间、方式:凡有意向的服务单位,请于6月2日前将报价单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109室,联系方式:0769-22319960,联系人:叶工,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定方式

  我局将通过比对各方报价,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整体下浮率最高的原则确定最终服务单位。

  附件:1.常用档案用品价格清单.xlsx

          2.报价单.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