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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5-0027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4-27
名称: 关于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抽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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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4-27  浏览次数:-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24〕29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5〕15号)工作部署,为积极应对汛期气象灾害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3月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在各施工、监理企业对承接建设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108项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基坑工程,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共对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6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对监理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对监测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并且按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省动态和市信用扣分。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一是存在渗漏水现象;二是基坑监测点保护不到位,部分未标识;三是个别基坑局部支护形式、坡度等方面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四是个别项目钢筋、水泥、锚索等材料未及时送检;五是个别项目未按规范要求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如基坑未及时检测和验收便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二)安全方面:一是基坑挖土作业临边护栏设置不符合要求;二是基坑开挖部位未及时喷锚加固;三是基坑监测点未布置,未及时接入基坑监测系统;四是基坑底或基坑顶部未设置排水沟;五是未设置基坑上下通道;六是基坑边堆放建筑材料,无设计单位设计复核;七是监测频率与监测方案不符。

  (三)其他方面: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监理单位监理周报中未及时、如实反映基坑安全隐患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完成整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参建五方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完成相关问题整改;现场施工、监测工作应严格按审批通过的方案执行;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监测方案需变更时,应及时完善相关变更手续;进一步完善现场截水、排水、降水措施,同时应加强截水、排水措施的现场保护,防止出现积水、渗水现象。

  (二)认真履行属地职责,加强执法检查。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日常检查时,进一步加强对基坑监督、涉及危险边坡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材料进场先送检,合格后再使用的要求,提醒相关单位及时进行现场专项检测。对发现不按方案施工、不按规定进行监测、不按规定组织验收等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签发执法文书,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处理,确保安全。

  (三)实施信息化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基坑工程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发挥信息化监测的优势,加强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的监管,加强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的风险研判,通过督促监测单位按要求对基坑工程监测数据即时上传平台,加强监测数据的预警处理,督促责任单位对超预警值、控制值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进行消警闭合,同时做好灾害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有效防范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园区(镇街)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改汇总表.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