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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5-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1-06
名称: 关于2024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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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次数:-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年终岁尾质量安全排险除患攻坚行动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于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下半年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次大检查共抽查全市167项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87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6项、污水处理工程2项、拆除工程7项、农民安居房工程31项、限额以下工程34项),邀请检验专家实体抽查在用建筑起重机械129台(其中塔式起重机86台、门式起重机5台、施工升降机38台)。抽检钢筋原材394组,抽芯90组270个芯样(其中竖向构件47组141个芯样,水平构件43组129个芯样),墙材25组(蒸压加气砼砌块22组,混凝土实心砖3组),回弹检测27组81个构件(均为竖向构件)。

  (二)执法情况。经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现场签发执法文书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本次大检查对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8份(其中质量69份、安全49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50份(安全50份);对监理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3份(其中质量19份、安全84份);对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建议书》55份(其中农民安居房30份、限额以下及装修工程23份、拆除工程2份);对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工程监督安全执法建议书》5份(其中限额以下及装修工程3份、拆除工程2份)。检查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11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处)。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未落实现场监理责任,未按规定要求针对危大工程编制监理细则,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旁站监理、专项巡视检查,对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把关不严,未做好质量安全检查,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部分施工企业存在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未开展应急救援疏散演练,未落实危大工程施工管理责任,未按要求填写施工安全日志,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问题。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严。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模板局部自由端过长、缺少水平杆,“四口”临边安全防护设置不到位,高处作业生命线未完成挂设,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采用电梯井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未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等问题。部分农民安居房及限额以下项目存在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扫地杆、小横杆,安全网未挂设,模板支撑采用门式架及木支撑混搭,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物料提升机等问题。部分拆除工程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区域未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问题。

  (三)施工现场质量管控存在不足。部分项目存在同条件试件未按要求放置,未完成桩分项和基础分部验收,标准养护室湿度不符合要求,部分钢筋机械连接报告未写具体楼栋和层数,部分混凝土质量证明书收集不齐全,梁柱节点柱箍筋间距局部过大、错位、开口,柱子柱脚漏浆、蜂窝、麻面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各方主体责任。根据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责任制,牵头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施工单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全面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到位。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责任,严把方案审查关,加强对危大工程、质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高风险作业的现场旁站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工程参建各方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按时完成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一是落实问题闭环处理。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跟踪落实属地一级监督及区镇二级监督项目(含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拆除工程)整改情况,并于2025年1月9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电话:23321051)、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电话:22981323)。二是强化网格化安全监管。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切实加强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及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拆除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村(社区)完善监管体系和巡查制度,紧盯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基坑开挖等施工关键环节,加强现场巡查和指导,加强对村(社区)工程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办了手续的工程有人管,未办手续的工程能发现,发了执法文书的工程能闭环处理”。三是强化假期安全防护。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假期各类工地安全生产防护工作。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