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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1-03
名称: 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宣贯培训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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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宣贯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浏览次数:-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通知》(建质规〔2024〕5号)。为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能力水平,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经研究,我局定于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举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宣贯培训会,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上午9:00至12:00,8:30开始签到,8:55签到完毕;

  二、培训地点

  市住建局大院大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设分会场。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在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每项目1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项目1人);

  (二)在建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如有专业分包每项目1人),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如有劳务分包每项目1人);

  (三)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机构全体监督人员;

  (四)市监督站全体监督人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直播同时进行。

  (一)主会场

  培训主会场:市住建局大院大会议室设主会场;

  主会场参加培训人员:

  1.市监督站全体监督人员;

  2.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机构负责人和1名业务骨干;

  3.市一级监督项目上述培训对象(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分会场

  培训分会场: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分会场,通过粤视会进入直播间(粤视会邀请码:263-906-569)。

  分会场参加培训人员:

  1.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主会场参会其他全体监督人员;

  2.各镇街(园区)辖区内所有受监项目上述培训对象。

  五、培训内容

  (一)主题:《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条文解读及案例分析;

  主讲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安全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刘祥东。

  (二)主题:讲解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内容;

  主讲人: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高级工程师彭智航。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期间,现场“危大工程”须施工的,应委托本企业同等资质人员现场管理,未经委托的,不得进行“危大工程”施工。

  (二)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分会场,并做好本辖区人员参与情况的统计,同时将人员签到记录及培训情况照片备注好发送至市监督站邮箱(dgajzzhs@163.com)。

  (三)培训期间,请参加培训人员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四)由于会场车位有限,建议同单位(项目)参加培训人员尽量拼车前往。

  (五)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必须按时参加本次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或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将按规定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附件:在主会场参加宣贯培训项目名单.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监督站 刘伟思,联系电话:2383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