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12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5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同时废止。现将《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索引号: | 11441900007329909L/2024-007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名称: | 关于转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
主题词: |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12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5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同时废止。现将《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主办单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69-22207178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3869号
粤ICP备19139965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