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的检测水平,我局于2024年6月19日组织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2024年第2次水泥检测比对试验,并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试验结果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泥比对试验总体情况
本次水泥比对试验共有3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参加,试验样品为Ⅱ型硅酸盐水泥,试验比对的参数有比表面积、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3天抗折强度、28天抗折强度、3天抗压强度、28天抗压强度、氯离子含量。其中比表面积、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3天抗折强度、28天抗折强度、3天抗压强度、28天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评定采用标准值允许偏差范围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氯离子含量评定采用中位值和标准化四分位距稳健统计方法﹙/Z/≤2为满意;2</Z/<3为有问题;/Z/≥3为不满意﹚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比对试验参数全部合格的企业有32家。
二、检测参数超出比对允许误差的情况
(一)东莞市东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比表面积偏大,3天抗压强度偏高;
(二)东莞市全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3天抗折强度偏高,3天抗压强度偏高;
(三)东莞市洪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比表面积偏大,3天抗压强度偏高;
(四)东莞市冠升混凝土有限公司:比表面积偏大,28天抗折强度偏高,3天抗压强度偏低;
三、氯离子含量评定结果有问题的情况
氯离子含量检测结果经采用中位值和标准化四分位距稳健统计方法评价为“有问题”的共2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分别是:东莞市尚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华顺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处理意见
(一)对3天、28天抗折抗压强度、水泥比表面积检测结果不满意的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不良行为扣分标准》(混凝土)第HNT-017条,进行不良行为扣5分处理。
(二)对氯离子含量检测结果有问题的2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上述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查找造成比对结果不满意、有问题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落实整改,于8月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
附件:东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2024年第二次水泥比对试验情况汇总表.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