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4-0042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8-01
名称: 关于对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房屋安全鉴定抽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对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房屋安全鉴定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01  浏览次数:-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我局开展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质量抽查工作。近期,我局抽查发现,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落实房屋安全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况,现通报如下:

  经核查,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要求对加建泳池的鉴定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仅对泳池进行了完损性鉴定并出具了《新界游泳健身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新城鉴〔2024〕XC-PL-003号),存在以完损性鉴定代替安全性鉴定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的通知》《关于新增东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企业信用扣分30分处理,并要求该机构落实整改,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技术水平。

  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操作规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切实提高鉴定报告质量。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行为的监管,建立鉴定报告抽查制度,对上传鉴定管理系统的鉴定报告定期组织质量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重点抽查改建、扩建、涉及改变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的房屋鉴定报告,发现鉴定机构涉嫌以使用性鉴定、完损性鉴定、危险性鉴定代替安全性鉴定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主动核查,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查处。

  下来,我局将加大抽查力度,持续开展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抽查工作。若发现鉴定机构存在严重失信的情况,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从严从重处理,加强对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从而进一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为。

  特此通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