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各镇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季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局对全市各园区镇街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各园区镇街共有招标项目38个,本次检查抽取了公开招标项目6个,其中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横沥镇和水乡管委会各1个项目,松山湖管委会2个项目。
以上项目通过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的形式开展检查。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发现“南城法庭改造工程(招标编号:HCAHCA12400177,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检查发现“横沥镇老旧小区东引河西岸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招标编号:HLAHLC1240042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三者的管径不一致且未提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截图;提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监督小组监督报告》中职务没有填写。
(三)检查发现“万江街道简沙洲排站和螺涌水闸连通渠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WJIWJC1240031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招标前没有提交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提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招标公告》形式不是公告发布网站的完整页面截图。
三、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应认真落实整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各园区镇街招投标监管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用章,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根据自身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