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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909L/2023-0044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7-10
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决定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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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

单位名称:金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友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782297039U

  2023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废水处理站基坑已开挖,现场无有效支护措施,当时基坑内废水处理站顶板已支模未浇筑混凝土、未做防水工程。检查后,执法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编号:东建改(02)字[2023]第0500946号),责令施工单位暂停废水处理站基坑内作业。2023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复工通知书前,擅自进行废水处理站顶板浇筑混凝土并完成防水工程,且已对基坑进行回填处理,施工单位存在强行施工行为。

  本机关于2023年6月21日向你司送达《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告知书》,你司在规定的申诉时限内,未提出申诉。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2020〕26号)《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的规定,我局决定: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对你司作出“红色警示”一个月处理,在红色警示生效期间,你司的企业信用状态的状态类别调整为“限制投标”,程度类别调整为“可以限制”。

  红色警示生效期间,请你司认真按要求落实整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