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施工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其履职情况分别记录各自的施工安全日志,做到每人每天一份日志,签名后分别上报项目安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住建部门要开展监督检查,将《安全日志》是否规范填写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经办人:监督站李丰达,联系电话:229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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