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广东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建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22MA56JY2E5W
2023年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格仕乐五金技术有限公司5G通讯设备生产项目1号厂房、2号宿舍、3号地下室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工地存在:1、1号厂房、2号宿舍临时消防水源未上楼层;2、1号厂房首层出入口防护不到位;3、2号宿舍脚手架局部基础下沉,立杆悬空;4、1号厂房电梯井层间防护未封闭;5、2号宿舍屋面板模板、1号厂房(6~10轴)屋面板模板支撑系统水平向、纵向剪刀撑未按要求设置,外围未连续竖向剪刀撑,顶部自由端过长,扫地杆、水平拉杆未连续设置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对你司签发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编号为:东建改(02)字〔2023〕第0503848号),责令你司局部停工整改。2023年1月9日,我局收到你司提交的复工申请。2023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复查,发现你司仍然存在:1、1号厂房、2号宿舍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未跟上进度;2、1号厂房首层出入口防护不到位;3、2号宿舍脚手架局部基础扫地杆缺失,立杆设置不符合要求;4、1号厂房5层电梯井层间防护未封闭。同时发现你司在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复工通知书前,已对被责令局部停工的2号宿舍屋面板模板、1号厂房(6~10轴)屋面板模板浇捣完毕。你司存在逾期未整改及强行施工行为。
本机关于2023年1月11日向你司送达《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告知书》,你司在规定的申诉时限内,未提出申诉。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2020〕26号)《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的规定,我局决定:
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对你司作出“红色警示”一个月处理,在红色警示生效期间,你司的企业信用状态的状态类别调整为“限制投标”,程度类别调整为“可以限制”。
红色警示生效期间,请你司认真按要求落实整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