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附件1)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常见问题》(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经办科室:市场科,联系电话:22207989、22671670。)
索引号: | 11441900007329909L/2021-0084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名称: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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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附件1)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常见问题》(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经办科室:市场科,联系电话:22207989、2267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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