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粤建质〔2017〕13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粤建质〔2017〕170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按照住建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下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执行做好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严把方案编审关、方案交底关、方案实施关、工序验收关,并根据各自职责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详见附件1)。
二、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使用、基坑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架等五项危大工程的施工安全要点(详见附件2),并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监理企业、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依职责督促施工企业按上述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危大工程的施工安全要点等工作。
三、严肃查处危大工程安全违法行为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要把危大工程作为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的重点,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于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责令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及(提请上级部门)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实施处罚,并对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
四、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认真宣贯住建部文件精神,将住建部工作要求贯彻到辖区每个在建项目工地,加强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在建筑工地上使用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推广力度,严格规范施工升降机作业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附件:1.附件1
2.附件2,粤建质函〔2017〕1704号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1]
附件2之附件,粤建质函〔2017〕1704号附件:建安办函12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