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2日
索引号: | 007329909/2016-0044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21 |
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1 | |
主题词: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2日
主办单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69-2220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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